
1、提交申请:
经营者若需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,需先向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、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提出正式申请。
2、公示与征询:
通过在小区公告栏或楼栋入口处张贴公告,或向相关业主发放书面意见征询函的方式,征求可能受影响的业主意见。公告公示期需满足最低时限要求(例如不少于10天)。
3、确认无异议:
若公示期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业主的反对意见,业主委员会、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可向申请人出具《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使用同意证明》。
注意事项:
-不同地区对公示期限和流程可能有具体规定,需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。
-经营项目需符合环保、安全等要求,避免扰民。-若涉及房屋结构改动,需额外获得住建部门审批
#通常性居住 #经营范围变更 #过渡性房屋 #老小区翻新 #物业管理
经营者若需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,需先向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、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提出正式申请。
2、公示与征询:
通过在小区公告栏或楼栋入口处张贴公告,或向相关业主发放书面意见征询函的方式,征求可能受影响的业主意见。公告公示期需满足最低时限要求(例如不少于10天)。
3、确认无异议:
若公示期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业主的反对意见,业主委员会、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可向申请人出具《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使用同意证明》。
注意事项:
-不同地区对公示期限和流程可能有具体规定,需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。
-经营项目需符合环保、安全等要求,避免扰民。-若涉及房屋结构改动,需额外获得住建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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